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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方人的皮膚較早鬆弛,因此拉皮的年齡較早;東方人則平均約在45歲以上的年齡層才會有拉皮手術的需要。不過,一個人是否需要拉皮,並非依年齡來做決定,而得視臉部皺紋多寡及軟組織鬆弛下垂程度來判斷。

臉部的拉皮手術已有百年歷史。早期的拉皮手術只限於把臉皮表層拉緊而已,直到三十多年前,才發展出一套連同皮下肌膜一起往上固定的技術。近十年來的內視鏡拉皮手術更是到達了一個全新的里程碑。

一般「臉部拉皮」手術,可分為上臉部(即前額或眼角以上部位)、中臉部(位於眼角和口角之間的部位)、下臉部(口角以下部位)、和頸部拉皮,必須因應每個人鬆弛的部位與程度,決定拉皮的部位和方法。至於全臉拉皮,指的即是上、中、下臉部的拉皮,若也有頸部鬆弛狀況,則可連同頸部拉皮一併進行。

上臉部的前額拉皮主要是在提高下垂的眉毛,並改善上眼皮的鬆弛問題,目前這種手術大多是運用內視鏡來達成,好處是藉由藏在頭髮內的四個小傷口(約1.5到2公分)即可完成以往需要約三十公分長的傷口才能完成的手術,也能避免切斷頭皮神經的問題。內視鏡除可做前額拉皮外,針對有些人的情況也可合併做中臉部拉提,達到增加蘋果肌的效果,但對於下臉部及頸部拉皮則價值不大。

一般來說,中下臉部的拉皮是以耳部周圍皮膚為切口,將皮膚切開後上提拉緊,並將鬆弛下垂的軟組織重新固定在年輕時的位置,再切除多餘的皮膚。至於傷口縫合處則起自太陽穴旁髮際線內,向下延伸至耳前耳臉交界處至耳朵下緣,接著繞至耳後向上至耳孔上緣高度,再轉至耳後髮際線或髮內,需要如此長度的傷口,才可以提拉中下臉部及頸部的鬆弛,達到臉龐年輕化的效果。

另有所謂的「迷你拉皮」,主要即是針對中下臉部鬆弛的問題,切口位於耳前與臉部交接處,傷口下端止於耳垂,上端則止於太陽穴旁髮際線內,相較於傳統拉皮傷口,足足省掉了繞到耳後及後髮際那一段,因傷口縮短不少,故名迷你拉皮。此外,針對頸部略為鬆弛、且有脂肪堆積(即雙下巴)的案例,也可以進行迷你拉皮再合併抽脂來加以改善。但若頸部皮膚真的很鬆弛,像是常見於西方人身上的“火雞脖子”,還是得要進行傳統拉皮才能完全拉緊頸部皮膚,且不會產生皮膚皺摺。

其它手術拉皮方式如「羽毛線拉皮」,其優點是只有微小傷口,恢復期短,但其拉皮效果維持不久(約半年),主要適合只要求短恢復期、不要求長期效果、對較大手術心存恐懼、或因本身的某些內科疾病而不適合接受較侵入性手術的人。

原則上,拉皮手術的效果可以維持5-10年,但隨著歲月的增長,皮膚組織仍會繼續鬆弛、老化,因此手術後5-10年,若有必要仍需進行二次手術。一生中並沒有限定只能做幾次拉皮手術,完全視個人的組織變化而定。

(本文作者為整形外科專科醫師鄭紹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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